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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岩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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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43个,计划招聘人数48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4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阅。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公务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10.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8:00至3月29日17:00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登录网址为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者应按规范格式填写简历栏,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简历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报名之日。

4.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随意自拍的半身照或全身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6.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原则上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3月30日17:00前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反映和申诉。

(四)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25日8:00至4月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者(平台将在2024年4月1日17:00准时关闭考试确认操作程序),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4月22日8:00后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研究生岗位达到1:1开考);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3:1的,需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减少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开考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具体笔试考试科目见《岗位表》,医学类岗位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其他岗位要求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漳平政府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在招考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组织面试。

2.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工作,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漳平政府网公布。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只笔试(或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笔试(或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漳平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报考者必须在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九、考试规则

1.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的,是指:①2024年3月22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④籍贯在龙岩市的人员。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漳平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报名系统中此项体现为:“户籍要求”,认定标准同上) 。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和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中,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符合所列出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境内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应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查询认证,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或经验。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经验的,报考者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应提交营业执照。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或经验。

6.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8.关于递补。(1)考生在面试前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对象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3)在考察和公示环节,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该环节递补原则上只进行一轮;个别紧缺急需岗位需要进行第二轮递补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报市人社局同意。

9.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市人社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市人社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

10.报考者按照市人社局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市人社局同意后延长期限。

11.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中有注明“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的岗位,由市人社局负责在考察后组织择岗。因身体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完成体检、考察的,不参加当年择岗但可以保留聘用资格。

12.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13.公开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漳平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面向在漳平市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14.加分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3)及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漳平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保障服务

1.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可咨询漳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7-7525506。

3.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招聘服务平台右侧的“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0591-960。

4.漳平政府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3.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4.2024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5.2024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原标题:2024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p.gov.cn/xwdt/tzgg/202403/t20240322_21112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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