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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龙岩市上杭县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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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上杭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7个,计划招聘人数8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3年秋季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或“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查阅。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

  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0.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服务期满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1.报名:2023年7月28日9:00——2023年8月3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表》,综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8月3日17:00关闭,为确保成功报名,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避免后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报考资格初审(2023年7月28日9:00--8月5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者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报考者对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通道申请裁定。

  3.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6日8:00至8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平台将在8月8日17:00准时关闭确认考试操作程序),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8月19日9:00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名单。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保持畅通,

  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上杭县人社局将负责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原件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发布。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后达不到3:1比例的紧缺专业或急需补充人员岗位,须经上杭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30—4:30《医学基础知识》,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的《笔试准考证》。

  3.报考岗位要求招聘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在5: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行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5:1以内的(含5:1),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4.笔试科目合格线:各笔试科目按相关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如相关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该笔试科目的笔试合格线另行研究确定。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四)加分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并服务期满(含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28日8:00-9月1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传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和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3.上杭县人社局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及所加分值进行公示。

  (五)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从笔试卷面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经上杭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予以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等见面试通知单。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上杭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相关岗位拟确定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相关岗位从业人

  员的身体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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